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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限期应该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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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审理期限就是法律规定的审理期限,一审、二审、再审都有时间,即这个案子在多长期限内应当做出审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从正式立案的次日算起)。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批准。

一、审理期限

1、一个诉讼案件从立案到审结所能持续的最长时间。在中国,刑事诉讼案件一审最长时间为3个月,二审一般为2个月;

2、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诉讼案件审理的最长时间为20日,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民事诉讼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最长时间为6个月;

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最长时间为3个月。行政诉讼案件一审的最长时间为6个月,二审最长时间为3个月。

二、案件审限的计算

案件的审限从立案次日开始计算,至结案之日截止。

下列期间不计入审限:

1.刑事案件对被告人精神病等进行专业鉴定的期间;

2.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期间;

3.合议庭成员、检察员等相关人员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

三、人民审限期的规定

1、民事、经济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2、行政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3、刑事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内审结,公诉案件应当在审理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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