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员工福利
一、住房:
1、 集体宿舍:凡公司正式录用的外地员工,可根据公司所管项目情况分配居住集体宿舍。
2、 住房分配:公司部门副经理及分公司副经理以上人员,或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者在宿舍资源充足时可分配单间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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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春节。(农历正月初
一、初
蛋糕费。
九、 假期:
1、 年休假: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可从次年起享受一年一次的有薪年休假,工作不满一年者不予享受。①本地户籍操作层员工10天,管理层员工14天;外地户籍操作层员工20天,管理层员工30天;②外地户籍,但夫妻工作或在京居住2个月/年以上者,均按本地户籍员工假期时间执行。
2、 婚假: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在结婚时可申请婚假:①结婚者可凭结婚证申请3天婚假。②符合国家晚婚条件(男年满、节假日均连续计算。⑤员工请事假一次不得超过10天,过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处理。⑥部门、分公司领导须安排好请假员工的工作后,方可批准员工休假。⑦员工须在休假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销假手续。⑧各类假期除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外,各分公司办公室应做好统计工作。
3、 假期审批权限:①一天之内的假期:副经理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审批;经理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后方可休假。②一天以上的假期:申请人先将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核定假期,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副经理及以上员工休假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及总经理批准。③禁止越权审批休假。
十一、医疗费报销:
1、 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医疗保险,不再另行支付医疗费;
2、 未办理工伤保险,因工伤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公司予以酌情考虑。
十二、 职业健康安全保障:
1、 为了解和保障员工健康,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员工体检。每年10月底之前做好相关工作,保留体检记录,依据体检记录建立《员工健康记录表》。
2、 每年制定员工健康投资方案和计划,并纳入到人力资源部年度工作计划。
3、 人力资源部会同各部门依据国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技术参数标准,每年组织一次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运行情况检查。
4、 女工保健:参照国家卫生管理部(1993) 11号《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执行。
十三、 对于上述规定可能引发的歧义,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