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完整证据链条的情况下,不能拘留一个人,只能进行留置盘查和传唤,最长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然而,在抓捕犯罪嫌疑人和收集证据时,如出现突发情况或紧急情况,可以不出示拘留证或搜查证,但在执行完拘留和搜查后必须补齐相关手续。
法律分析
没有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一个人违法犯罪的,是不会拘留,只能适用于留置盘查、传唤,而不能适用于拘留。最长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但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收集证据时,如因事出突然,或在紧急情况下,可以不必出示拘留证或搜查证,执行完拘留和搜查后必须补齐有关手续。
拓展延伸
传唤时证据要求是否必要?
在传唤时,证据要求是必要的。传唤是指要求某人配合调查,通常涉及犯罪嫌疑或相关案件。在传唤过程中,需要确保合法性和公正性,以保护被传唤人的权益。要求提供证据是为了确保调查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便在法庭上使用。证据可以是物证、文件、录音、视频等,有助于查明事实和证明犯罪行为。在传唤时需遵守法律程序,确保证据的合法获取和保管,以保障司法公正和被传唤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传唤时证据要求是必要的。
结语
传唤时,证据要求是必要的,以确保调查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证据可以是物证、文件、录音、视频等,有助于查明事实和证明犯罪行为。在传唤时需遵守法律程序,确保证据的合法获取和保管,以保障司法公正和被传唤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