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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最高限额是多少,怎么计算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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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应按照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费计算20年,对70周岁以上的受害人,年龄每增加1年少计1年,但补偿年限最低不少于10年。因侵权行为致人残疾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上限为10万元。其具体赔偿数额的计算公式为:100000 元×伤残等级系数×责任系数。计算残疾赔偿金不应考虑年限。侵权行为手段、情节、方式特别恶劣的,残疾赔偿金的数额可适当高于通过上述公式计算出的数额。侵犯他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监护权、隐私及其他人格利益等精神性人格权利的,其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标准原则上应掌握在500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鉴于我省各地经济发展状况的差异,各地可在上述幅度内确定侵犯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标准。因侵权行为导致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品永久性毁损、灭失的,其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确定标准适用上一条规定。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侵犯他人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不受最高限额5万元规定的,其具体赔偿数额应根据侵权人获利的多少而定。同一侵权行为分别侵害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人格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本意见确定的赔偿标准分别向各受害人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共同侵权案件中,无论被告人数的多少,作为多个被告共同所应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均不能超过上述限额。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或者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遗体、遗骨、隐私的,无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人数有多少,作为被告所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均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额。对一审在责任划分正确的情况下,按照本意见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二审及再审不应加以改变。法律依据:《贯彻执行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意见》 一、侵犯物质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侵犯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赔偿为500元-5万元。二、非法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属于侵犯物质性人格权利;非法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遗体、遗骨,侵害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品,侵害监护权的,属于侵犯精神性人格权利。

第2种观点: 交通精神赔偿最高限额是50000元。受害人死亡或伤残等级为一级的,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其他的则根据伤残等级等不同的情况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但不会超过50000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理诉讼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一、什么是 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 损害赔偿 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一般而言这样的精神损害通常包括两个方面的情况,一种是因遭受有形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而导致的精神损害;另一种是未遭受有形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而直接导致的精神损害。精神损害包括两种形态,一种是受害人可以感知到的精神损害称为积极的精神损害;另一种是受害人由于心智丧失或者其他原因无法感知的精神损害称为消极精神损害。当受害人由于侵权行为所导致的精神上的损害达到一定的程度,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这个是非常有必要的,也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二、精神损害赔偿金上限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三、精神损害的种类 根据精神损害客体的不同,学术界对精神损害分为以下几类:1、故意施加的精神损害与过失所至的精神损害。2、因侵权所产生的精神损害与因违约所产生的精神损害。3、直接的精神损害和间接的精神损害。4、侵害财产权所产生精神损害与侵害人身权所产生精神损害。5、一般程度的精神损害与严重的精神损害。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人格权利受到侵害,因为侵权造成的精神损害的,可以依法请求赔偿。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对“ 精神损害赔偿金上限 ”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法律客观:《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精神赔偿解释》)中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如下:1、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应依法予以受理:(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在依法予以受理。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应依法予以受理。3、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应依法予以受理:(1)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2)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3)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4、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被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受理。5、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不予受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规的规定。第十一条 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造成结果等决定。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3种观点: 精神损失费赔偿范围如下:1、自然人因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的,可以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2、违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3、特定的身份权利受到侵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4、对人格利益的延伸保护;5、对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财产权利的保护。如果当事人是违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话,人民就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一、什么是 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 损害赔偿 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一般而言这样的精神损害通常包括两个方面的情况,一种是因遭受有形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而导致的精神损害;另一种是未遭受有形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而直接导致的精神损害。精神损害包括两种形态,一种是受害人可以感知到的精神损害称为积极的精神损害;另一种是受害人由于心智丧失或者其他原因无法感知的精神损害称为消极精神损害。当受害人由于侵权行为所导致的精神上的损害达到一定的程度,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这个是非常有必要的,也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二、精神损害赔偿金上限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三、精神损害的种类 根据精神损害客体的不同,学术界对精神损害分为以下几类:1、故意施加的精神损害与过失所至的精神损害。2、因侵权所产生的精神损害与因违约所产生的精神损害。3、直接的精神损害和间接的精神损害。4、侵害财产权所产生精神损害与侵害人身权所产生精神损害。5、一般程度的精神损害与严重的精神损害。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人格权利受到侵害,因为侵权造成的精神损害的,可以依法请求赔偿。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对“ 精神损害赔偿金上限 ”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法律客观:《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精神赔偿解释》)中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如下:1、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应依法予以受理:(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在依法予以受理。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应依法予以受理。3、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应依法予以受理:(1)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2)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3)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4、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被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受理。5、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不予受理。

第2种观点: 一、道路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1、2001年3月10起施行的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第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2、2004年5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应予受理。第十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二、部分地区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相关标准1、内蒙古自治区厅下发的2004年《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第六条规定:(一)当事人死亡其近亲属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精神抚慰金按照总数50000元(含本数,以下类同)以下的金额酌情给付。死者近亲属多人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按照精神抚慰金总数50000元以下的金额计算,由死者近亲属自行协商处理。(二)当事人身体因伤致残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精神抚慰金按照总数30000元以下的金额酌情给付,并依据相应伤残等级,按照每个级差10%递减计算。(三)当事人身体受到损伤虽未致残,但达到轻微伤、轻伤、重伤损害程度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精神抚慰金按照总数5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下的金额酌情给付。2、江苏省高级人民、省厅2005年9月发布的《关于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因交通事故遭受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主持调解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应当根据《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时,一般不宜超过5万元。3、2005年9月,江西省万安县出台了《关于审理民事侵权案件适用精神抚慰金指导意见(试行)》。该《指导意见》具体列举了十三种侵犯人身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按其侵权行为的性质而定,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标准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至五百元不等。4、2001年3月,广东省高级人民和省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意见》,首次确立了道路交通事故中的精神赔偿制度,而且对赔偿金额未加和封顶。因交通事故致人伤残或死亡,当事人可据此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人民可根据交通事故造成的後果、交通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大小及经济能力等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3种观点: 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最高限额。赔偿数额与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等因素相关。一、精神损失赔偿标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主要依据以下因素:(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二、精神损害赔偿考虑因素包括什么精神损害赔偿会考虑到的因素一般包括:1、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2、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及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5、双方责任因素。6、最高赔偿限额因素等。三、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理诉讼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应按照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费计算20年,对70周岁以上的受害人,年龄每增加1年少计1年,但补偿年限最低不少于10年。因侵权行为致人残疾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上限为10万元。其具体赔偿数额的计算公式为:100000 元×伤残等级系数×责任系数。计算残疾赔偿金不应考虑年限。侵权行为手段、情节、方式特别恶劣的,残疾赔偿金的数额可适当高于通过上述公式计算出的数额。侵犯他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监护权、隐私及其他人格利益等精神性人格权利的,其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标准原则上应掌握在500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鉴于我省各地经济发展状况的差异,各地可在上述幅度内确定侵犯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标准。因侵权行为导致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品永久性毁损、灭失的,其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确定标准适用上一条规定。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侵犯他人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不受最高限额5万元规定的,其具体赔偿数额应根据侵权人获利的多少而定。同一侵权行为分别侵害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人格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本意见确定的赔偿标准分别向各受害人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共同侵权案件中,无论被告人数的多少,作为多个被告共同所应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均不能超过上述限额。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或者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遗体、遗骨、隐私的,无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人数有多少,作为被告所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均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额。对一审在责任划分正确的情况下,按照本意见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二审及再审不应加以改变。法律依据:《贯彻执行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意见》 一、侵犯物质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侵犯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赔偿为500元-5万元。二、非法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属于侵犯物质性人格权利;非法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遗体、遗骨,侵害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品,侵害监护权的,属于侵犯精神性人格权利。

第2种观点: 交通精神赔偿最高限额是50000元。受害人死亡或伤残等级为一级的,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其他的则根据伤残等级等不同的情况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但不会超过50000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理诉讼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第3种观点: 精神赔偿数额确定的方法为:1、肉体痛苦构态。这是具有生理能力的自然人所专有的一种生物形态或生理形态的损害。2、精神痛苦构态。这是精神痛苦构态区别于肉体痛苦构态的主要特征。3、精神障碍构态,也称神经创伤构态。4、精神法益损害构态。5、其它非财产损害构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规的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应按照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费计算20年,对70周岁以上的受害人,年龄每增加1年少计1年,但补偿年限最低不少于10年。因侵权行为致人残疾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上限为10万元。其具体赔偿数额的计算公式为:100000 元×伤残等级系数×责任系数。计算残疾赔偿金不应考虑年限。侵权行为手段、情节、方式特别恶劣的,残疾赔偿金的数额可适当高于通过上述公式计算出的数额。侵犯他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监护权、隐私及其他人格利益等精神性人格权利的,其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标准原则上应掌握在500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鉴于我省各地经济发展状况的差异,各地可在上述幅度内确定侵犯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标准。因侵权行为导致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品永久性毁损、灭失的,其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确定标准适用上一条规定。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侵犯他人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不受最高限额5万元规定的,其具体赔偿数额应根据侵权人获利的多少而定。同一侵权行为分别侵害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人格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本意见确定的赔偿标准分别向各受害人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共同侵权案件中,无论被告人数的多少,作为多个被告共同所应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均不能超过上述限额。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或者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遗体、遗骨、隐私的,无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人数有多少,作为被告所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均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额。对一审在责任划分正确的情况下,按照本意见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二审及再审不应加以改变。法律依据:《贯彻执行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意见》 一、侵犯物质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侵犯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赔偿为500元-5万元。二、非法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属于侵犯物质性人格权利;非法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遗体、遗骨,侵害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品,侵害监护权的,属于侵犯精神性人格权利。

第2种观点: 交通精神赔偿最高限额是50000元。受害人死亡或伤残等级为一级的,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其他的则根据伤残等级等不同的情况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但不会超过50000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理诉讼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一、什么是 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 损害赔偿 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一般而言这样的精神损害通常包括两个方面的情况,一种是因遭受有形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而导致的精神损害;另一种是未遭受有形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而直接导致的精神损害。精神损害包括两种形态,一种是受害人可以感知到的精神损害称为积极的精神损害;另一种是受害人由于心智丧失或者其他原因无法感知的精神损害称为消极精神损害。当受害人由于侵权行为所导致的精神上的损害达到一定的程度,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这个是非常有必要的,也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二、精神损害赔偿金上限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三、精神损害的种类 根据精神损害客体的不同,学术界对精神损害分为以下几类:1、故意施加的精神损害与过失所至的精神损害。2、因侵权所产生的精神损害与因违约所产生的精神损害。3、直接的精神损害和间接的精神损害。4、侵害财产权所产生精神损害与侵害人身权所产生精神损害。5、一般程度的精神损害与严重的精神损害。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人格权利受到侵害,因为侵权造成的精神损害的,可以依法请求赔偿。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对“ 精神损害赔偿金上限 ”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法律客观:《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精神赔偿解释》)中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如下:1、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应依法予以受理:(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在依法予以受理。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应依法予以受理。3、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应依法予以受理:(1)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2)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3)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4、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被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受理。5、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不予受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造成结果等决定。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应按照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费计算20年,对70周岁以上的受害人,年龄每增加1年少计1年,但补偿年限最低不少于10年。因侵权行为致人残疾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上限为10万元。其具体赔偿数额的计算公式为:100000 元×伤残等级系数×责任系数。计算残疾赔偿金不应考虑年限。侵权行为手段、情节、方式特别恶劣的,残疾赔偿金的数额可适当高于通过上述公式计算出的数额。侵犯他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监护权、隐私及其他人格利益等精神性人格权利的,其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标准原则上应掌握在500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鉴于我省各地经济发展状况的差异,各地可在上述幅度内确定侵犯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标准。因侵权行为导致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品永久性毁损、灭失的,其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确定标准适用上一条规定。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侵犯他人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不受最高限额5万元规定的,其具体赔偿数额应根据侵权人获利的多少而定。同一侵权行为分别侵害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人格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本意见确定的赔偿标准分别向各受害人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共同侵权案件中,无论被告人数的多少,作为多个被告共同所应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均不能超过上述限额。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或者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遗体、遗骨、隐私的,无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人数有多少,作为被告所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均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额。对一审在责任划分正确的情况下,按照本意见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二审及再审不应加以改变。法律依据:《贯彻执行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意见》 一、侵犯物质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侵犯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赔偿为500元-5万元。二、非法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属于侵犯物质性人格权利;非法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遗体、遗骨,侵害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品,侵害监护权的,属于侵犯精神性人格权利。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应按照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费计算20年,对70周岁以上的受害人,年龄每增加1年少计1年,但补偿年限最低不少于10年。因侵权行为致人残疾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上限为10万元。其具体赔偿数额的计算公式为:100000 元×伤残等级系数×责任系数。计算残疾赔偿金不应考虑年限。侵权行为手段、情节、方式特别恶劣的,残疾赔偿金的数额可适当高于通过上述公式计算出的数额。侵犯他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监护权、隐私及其他人格利益等精神性人格权利的,其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标准原则上应掌握在500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鉴于我省各地经济发展状况的差异,各地可在上述幅度内确定侵犯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标准。因侵权行为导致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品永久性毁损、灭失的,其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确定标准适用上一条规定。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侵犯他人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不受最高限额5万元规定的,其具体赔偿数额应根据侵权人获利的多少而定。同一侵权行为分别侵害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人格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本意见确定的赔偿标准分别向各受害人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共同侵权案件中,无论被告人数的多少,作为多个被告共同所应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均不能超过上述限额。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或者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遗体、遗骨、隐私的,无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人数有多少,作为被告所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均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额。对一审在责任划分正确的情况下,按照本意见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二审及再审不应加以改变。法律依据:《贯彻执行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意见》 一、侵犯物质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侵犯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赔偿为500元-5万元。二、非法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属于侵犯物质性人格权利;非法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遗体、遗骨,侵害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品,侵害监护权的,属于侵犯精神性人格权利。

第2种观点: 交通精神赔偿最高限额是50000元。受害人死亡或伤残等级为一级的,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其他的则根据伤残等级等不同的情况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但不会超过50000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理诉讼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一、什么是 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 损害赔偿 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一般而言这样的精神损害通常包括两个方面的情况,一种是因遭受有形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而导致的精神损害;另一种是未遭受有形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而直接导致的精神损害。精神损害包括两种形态,一种是受害人可以感知到的精神损害称为积极的精神损害;另一种是受害人由于心智丧失或者其他原因无法感知的精神损害称为消极精神损害。当受害人由于侵权行为所导致的精神上的损害达到一定的程度,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这个是非常有必要的,也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二、精神损害赔偿金上限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三、精神损害的种类 根据精神损害客体的不同,学术界对精神损害分为以下几类:1、故意施加的精神损害与过失所至的精神损害。2、因侵权所产生的精神损害与因违约所产生的精神损害。3、直接的精神损害和间接的精神损害。4、侵害财产权所产生精神损害与侵害人身权所产生精神损害。5、一般程度的精神损害与严重的精神损害。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人格权利受到侵害,因为侵权造成的精神损害的,可以依法请求赔偿。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对“ 精神损害赔偿金上限 ”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法律客观:《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精神赔偿解释》)中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如下:1、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应依法予以受理:(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在依法予以受理。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应依法予以受理。3、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应依法予以受理:(1)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2)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3)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4、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被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受理。5、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不予受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规的规定。第十一条 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造成结果等决定。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3种观点: 精神损失费赔偿范围如下:1、自然人因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的,可以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2、违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3、特定的身份权利受到侵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4、对人格利益的延伸保护;5、对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财产权利的保护。如果当事人是违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话,人民就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应按照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费计算20年,对70周岁以上的受害人,年龄每增加1年少计1年,但补偿年限最低不少于10年。因侵权行为致人残疾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上限为10万元。其具体赔偿数额的计算公式为:100000 元×伤残等级系数×责任系数。计算残疾赔偿金不应考虑年限。侵权行为手段、情节、方式特别恶劣的,残疾赔偿金的数额可适当高于通过上述公式计算出的数额。侵犯他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监护权、隐私及其他人格利益等精神性人格权利的,其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标准原则上应掌握在500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鉴于我省各地经济发展状况的差异,各地可在上述幅度内确定侵犯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标准。因侵权行为导致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品永久性毁损、灭失的,其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确定标准适用上一条规定。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侵犯他人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不受最高限额5万元规定的,其具体赔偿数额应根据侵权人获利的多少而定。同一侵权行为分别侵害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人格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本意见确定的赔偿标准分别向各受害人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共同侵权案件中,无论被告人数的多少,作为多个被告共同所应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均不能超过上述限额。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或者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遗体、遗骨、隐私的,无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人数有多少,作为被告所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均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额。对一审在责任划分正确的情况下,按照本意见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二审及再审不应加以改变。法律依据:《贯彻执行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意见》 一、侵犯物质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侵犯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赔偿为500元-5万元。二、非法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属于侵犯物质性人格权利;非法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遗体、遗骨,侵害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品,侵害监护权的,属于侵犯精神性人格权利。

第2种观点: 交通精神赔偿最高限额是50000元。受害人死亡或伤残等级为一级的,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其他的则根据伤残等级等不同的情况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但不会超过50000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理诉讼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第3种观点: 精神赔偿数额确定的方法为:1、肉体痛苦构态。这是具有生理能力的自然人所专有的一种生物形态或生理形态的损害。2、精神痛苦构态。这是精神痛苦构态区别于肉体痛苦构态的主要特征。3、精神障碍构态,也称神经创伤构态。4、精神法益损害构态。5、其它非财产损害构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规的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精神损害赔偿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没有统一的标准,其赔偿金额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考虑以下因素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理诉讼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其具体赔偿金额以实际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理诉讼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一、什么是 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 损害赔偿 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一般而言这样的精神损害通常包括两个方面的情况,一种是因遭受有形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而导致的精神损害;另一种是未遭受有形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而直接导致的精神损害。精神损害包括两种形态,一种是受害人可以感知到的精神损害称为积极的精神损害;另一种是受害人由于心智丧失或者其他原因无法感知的精神损害称为消极精神损害。当受害人由于侵权行为所导致的精神上的损害达到一定的程度,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这个是非常有必要的,也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二、精神损害赔偿金上限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三、精神损害的种类 根据精神损害客体的不同,学术界对精神损害分为以下几类:1、故意施加的精神损害与过失所至的精神损害。2、因侵权所产生的精神损害与因违约所产生的精神损害。3、直接的精神损害和间接的精神损害。4、侵害财产权所产生精神损害与侵害人身权所产生精神损害。5、一般程度的精神损害与严重的精神损害。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人格权利受到侵害,因为侵权造成的精神损害的,可以依法请求赔偿。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对“ 精神损害赔偿金上限 ”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法律客观:《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精神赔偿解释》)中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如下:1、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应依法予以受理:(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在依法予以受理。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应依法予以受理。3、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应依法予以受理:(1)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2)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3)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4、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被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受理。5、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不予受理。

第3种观点: 一、道路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1、2001年3月10起施行的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第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2、2004年5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应予受理。第十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二、部分地区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相关标准1、内蒙古自治区厅下发的2004年《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第六条规定:(一)当事人死亡其近亲属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精神抚慰金按照总数50000元(含本数,以下类同)以下的金额酌情给付。死者近亲属多人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按照精神抚慰金总数50000元以下的金额计算,由死者近亲属自行协商处理。(二)当事人身体因伤致残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精神抚慰金按照总数30000元以下的金额酌情给付,并依据相应伤残等级,按照每个级差10%递减计算。(三)当事人身体受到损伤虽未致残,但达到轻微伤、轻伤、重伤损害程度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精神抚慰金按照总数5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下的金额酌情给付。2、江苏省高级人民、省厅2005年9月发布的《关于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因交通事故遭受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主持调解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应当根据《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时,一般不宜超过5万元。3、2005年9月,江西省万安县出台了《关于审理民事侵权案件适用精神抚慰金指导意见(试行)》。该《指导意见》具体列举了十三种侵犯人身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按其侵权行为的性质而定,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标准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至五百元不等。4、2001年3月,广东省高级人民和省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意见》,首次确立了道路交通事故中的精神赔偿制度,而且对赔偿金额未加和封顶。因交通事故致人伤残或死亡,当事人可据此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人民可根据交通事故造成的後果、交通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大小及经济能力等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应按照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费计算20年,对70周岁以上的受害人,年龄每增加1年少计1年,但补偿年限最低不少于10年。因侵权行为致人残疾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上限为10万元。其具体赔偿数额的计算公式为:100000 元×伤残等级系数×责任系数。计算残疾赔偿金不应考虑年限。侵权行为手段、情节、方式特别恶劣的,残疾赔偿金的数额可适当高于通过上述公式计算出的数额。侵犯他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监护权、隐私及其他人格利益等精神性人格权利的,其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标准原则上应掌握在500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鉴于我省各地经济发展状况的差异,各地可在上述幅度内确定侵犯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标准。因侵权行为导致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品永久性毁损、灭失的,其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确定标准适用上一条规定。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侵犯他人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不受最高限额5万元规定的,其具体赔偿数额应根据侵权人获利的多少而定。同一侵权行为分别侵害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人格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本意见确定的赔偿标准分别向各受害人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共同侵权案件中,无论被告人数的多少,作为多个被告共同所应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均不能超过上述限额。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或者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遗体、遗骨、隐私的,无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人数有多少,作为被告所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均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额。对一审在责任划分正确的情况下,按照本意见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二审及再审不应加以改变。法律依据:《贯彻执行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意见》 一、侵犯物质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侵犯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赔偿为500元-5万元。二、非法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属于侵犯物质性人格权利;非法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遗体、遗骨,侵害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品,侵害监护权的,属于侵犯精神性人格权利。

第2种观点: 精神损害赔偿只适用于侵害人身权利且后果严重的情形和以非法或者违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方式侵害人格利益且后果严重的情形。具体而言,侵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监护权,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非法或者违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犯隐私权、死者人格利益等其他人格利益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侵害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导致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一、什么是 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 损害赔偿 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一般而言这样的精神损害通常包括两个方面的情况,一种是因遭受有形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而导致的精神损害;另一种是未遭受有形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而直接导致的精神损害。精神损害包括两种形态,一种是受害人可以感知到的精神损害称为积极的精神损害;另一种是受害人由于心智丧失或者其他原因无法感知的精神损害称为消极精神损害。当受害人由于侵权行为所导致的精神上的损害达到一定的程度,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这个是非常有必要的,也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二、精神损害赔偿金上限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三、精神损害的种类 根据精神损害客体的不同,学术界对精神损害分为以下几类:1、故意施加的精神损害与过失所至的精神损害。2、因侵权所产生的精神损害与因违约所产生的精神损害。3、直接的精神损害和间接的精神损害。4、侵害财产权所产生精神损害与侵害人身权所产生精神损害。5、一般程度的精神损害与严重的精神损害。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人格权利受到侵害,因为侵权造成的精神损害的,可以依法请求赔偿。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对“ 精神损害赔偿金上限 ”的解答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法律客观:《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精神赔偿解释》)中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如下:1、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应依法予以受理:(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在依法予以受理。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应依法予以受理。3、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应依法予以受理:(1)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2)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3)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4、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被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受理。5、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不予受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如下: 1、侵害他人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2、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3、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 4、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造成结果等决定。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应按照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费计算20年,对70周岁以上的受害人,年龄每增加1年少计1年,但补偿年限最低不少于10年。因侵权行为致人残疾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上限为10万元。其具体赔偿数额的计算公式为:100000 元×伤残等级系数×责任系数。计算残疾赔偿金不应考虑年限。侵权行为手段、情节、方式特别恶劣的,残疾赔偿金的数额可适当高于通过上述公式计算出的数额。侵犯他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监护权、隐私及其他人格利益等精神性人格权利的,其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标准原则上应掌握在500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鉴于我省各地经济发展状况的差异,各地可在上述幅度内确定侵犯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标准。因侵权行为导致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品永久性毁损、灭失的,其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确定标准适用上一条规定。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侵犯他人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不受最高限额5万元规定的,其具体赔偿数额应根据侵权人获利的多少而定。同一侵权行为分别侵害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人格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本意见确定的赔偿标准分别向各受害人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共同侵权案件中,无论被告人数的多少,作为多个被告共同所应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均不能超过上述限额。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或者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遗体、遗骨、隐私的,无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人数有多少,作为被告所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均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额。对一审在责任划分正确的情况下,按照本意见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二审及再审不应加以改变。法律依据:《贯彻执行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意见》 一、侵犯物质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侵犯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赔偿为500元-5万元。二、非法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属于侵犯物质性人格权利;非法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遗体、遗骨,侵害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品,侵害监护权的,属于侵犯精神性人格权利。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数额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造成结果等决定。精神损失费赔偿的多少也要按照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应按照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费计算20年,对70周岁以上的受害人,年龄每增加1年少计1年,但补偿年限最低不少于10年。因侵权行为致人残疾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上限为10万元。其具体赔偿数额的计算公式为:100000 元×伤残等级系数×责任系数。计算残疾赔偿金不应考虑年限。侵权行为手段、情节、方式特别恶劣的,残疾赔偿金的数额可适当高于通过上述公式计算出的数额。侵犯他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监护权、隐私及其他人格利益等精神性人格权利的,其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标准原则上应掌握在500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鉴于我省各地经济发展状况的差异,各地可在上述幅度内确定侵犯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标准。因侵权行为导致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品永久性毁损、灭失的,其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确定标准适用上一条规定。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侵犯他人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不受最高限额5万元规定的,其具体赔偿数额应根据侵权人获利的多少而定。同一侵权行为分别侵害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人格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本意见确定的赔偿标准分别向各受害人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共同侵权案件中,无论被告人数的多少,作为多个被告共同所应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均不能超过上述限额。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或者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遗体、遗骨、隐私的,无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人数有多少,作为被告所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均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额。对一审在责任划分正确的情况下,按照本意见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二审及再审不应加以改变。法律依据:《贯彻执行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意见》 一、侵犯物质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侵犯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赔偿为500元-5万元。二、非法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属于侵犯物质性人格权利;非法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遗体、遗骨,侵害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品,侵害监护权的,属于侵犯精神性人格权利。

第3种观点: 交通精神赔偿最高限额是50000元。受害人死亡或伤残等级为一级的,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其他的则根据伤残等级等不同的情况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但不会超过50000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理诉讼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应按照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费计算20年,对70周岁以上的受害人,年龄每增加1年少计1年,但补偿年限最低不少于10年。因侵权行为致人残疾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上限为10万元。其具体赔偿数额的计算公式为:100000 元×伤残等级系数×责任系数。计算残疾赔偿金不应考虑年限。侵权行为手段、情节、方式特别恶劣的,残疾赔偿金的数额可适当高于通过上述公式计算出的数额。侵犯他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监护权、隐私及其他人格利益等精神性人格权利的,其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标准原则上应掌握在500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鉴于我省各地经济发展状况的差异,各地可在上述幅度内确定侵犯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标准。因侵权行为导致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品永久性毁损、灭失的,其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确定标准适用上一条规定。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侵犯他人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不受最高限额5万元规定的,其具体赔偿数额应根据侵权人获利的多少而定。同一侵权行为分别侵害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人格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本意见确定的赔偿标准分别向各受害人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共同侵权案件中,无论被告人数的多少,作为多个被告共同所应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均不能超过上述限额。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或者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遗体、遗骨、隐私的,无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人数有多少,作为被告所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均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额。对一审在责任划分正确的情况下,按照本意见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二审及再审不应加以改变。法律依据:《贯彻执行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意见》 一、侵犯物质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侵犯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赔偿为500元-5万元。二、非法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属于侵犯物质性人格权利;非法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遗体、遗骨,侵害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品,侵害监护权的,属于侵犯精神性人格权利。

第2种观点: 交通精神赔偿最高限额是50000元。受害人死亡或伤残等级为一级的,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其他的则根据伤残等级等不同的情况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但不会超过50000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理诉讼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第3种观点: 精神赔偿数额确定的方法为:1、肉体痛苦构态。这是具有生理能力的自然人所专有的一种生物形态或生理形态的损害。2、精神痛苦构态。这是精神痛苦构态区别于肉体痛苦构态的主要特征。3、精神障碍构态,也称神经创伤构态。4、精神法益损害构态。5、其它非财产损害构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规的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应按照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费计算20年,对70周岁以上的受害人,年龄每增加1年少计1年,但补偿年限最低不少于10年。因侵权行为致人残疾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上限为10万元。其具体赔偿数额的计算公式为:100000 元×伤残等级系数×责任系数。计算残疾赔偿金不应考虑年限。侵权行为手段、情节、方式特别恶劣的,残疾赔偿金的数额可适当高于通过上述公式计算出的数额。侵犯他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监护权、隐私及其他人格利益等精神性人格权利的,其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标准原则上应掌握在500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鉴于我省各地经济发展状况的差异,各地可在上述幅度内确定侵犯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标准。因侵权行为导致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品永久性毁损、灭失的,其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确定标准适用上一条规定。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侵犯他人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不受最高限额5万元规定的,其具体赔偿数额应根据侵权人获利的多少而定。同一侵权行为分别侵害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人格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本意见确定的赔偿标准分别向各受害人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共同侵权案件中,无论被告人数的多少,作为多个被告共同所应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均不能超过上述限额。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或者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遗体、遗骨、隐私的,无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人数有多少,作为被告所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均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额。对一审在责任划分正确的情况下,按照本意见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二审及再审不应加以改变。法律依据:《贯彻执行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意见》 一、侵犯物质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侵犯精神性人格权利的精神损害赔偿为500元-5万元。二、非法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属于侵犯物质性人格权利;非法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遗体、遗骨,侵害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品,侵害监护权的,属于侵犯精神性人格权利。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应综合以下几方面的内容考虑: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规的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应当在兼顾社会发展整体水平的同时,参考下列因素合理确定:(一)精神受到损害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手段、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过错程度、原因力比例;(四)原错判罪名、刑罚轻重、羁押时间;(五)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六)纠错的事由以及过程;(七)其他应当考虑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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